各系: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关于报送高校“校园贷”有关情况的通知》(鲁学助[2016]28号)精神,开展校园贷排查摸底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系要认真开展对本系学生借贷“校园贷”情况的排查摸底工作,找出应对措施,杜绝问题隐患。
二、认真填写《高校“校园贷”问题清单》,于6月29日上午11点前上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教B506室),要求系相关负责领导签字盖章。
附件1:高校“校园贷”问题清单
学工部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