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理工学院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第八章文件精神,做好2024-2025-2学期学习情况警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情况警示工作程序
1、确认学习警示、退学警示学生名单。各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2024-2025-2学期学习情况、学习警示及退学警示》,初步确定学习情况警示学生名单。
2、诫勉谈话并制定帮扶计划。各学院安排辅导员(班主任)与受警示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对于“三困”(家庭困难、学习困难、思想困惑)学生进行特别关注,制定有效措施;必要时安排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一对一帮助,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填写《烟台理工学院学习情况警示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1)。
3、送达《学习情况警示告知书》(附件2),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向学生送达警示告知书,受警示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4、联系家长,辅导员(班主任)可用通过电话、电邮、微信等方式与受警示学生家长进行交流,并保留相关材料,填写《XX学院XX同学-学习警示(退学警示)反馈表》(附件3)。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请于10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3、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邮箱ytlgxscglk@163.com。
学生工作处(部)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