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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台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作者:王春莹时间:2025-03-24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打造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决定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通过支持辅导员工作室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把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模式。同时发挥辅导员工作室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提升学校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

二、工作室任务

1.深化理论研究。紧密结合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系统开展理论研究。积极培育、申报各级各类相关课题,组织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各级各类论坛和比赛,重点推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生工作研究成果。

2.积极创新实践。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创新实践等,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3.强化队伍建设。聚焦辅导员队伍建设,合理选拔、配备工作室成员,打造“结构合理、能力互补、协同创新”的高水平团队。同时,积极引入校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

4.推广育人成果。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应具备指导本校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并及时把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报告会等形式进行介绍、推广。

三、工作室申报

(一)申报方向

依据辅导员九大工作职责,围绕学生教育、学生管理、学生服务,设置以下九个申报方向: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大学生党团和班级建设、大学生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二)申报要求

1.主持人: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组织开展本工作室涉及领域的研究工作。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与科研能力,原则上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

2.成员:规模为5-10人,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不低于80%,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也可报名或加入。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辅导员根据申报条件以及个人工作优势提出申请,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填写《烟台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2.专家审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对工作室建设方向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工作室建设名单。

3.公示挂牌。对评审通过的工作室进行公示、挂牌。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和培育工作,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电子版《烟台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详见附件)发至学生教育科邮箱ytlgxscjy@163.com。

附件:烟台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烟台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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