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心理委员工作,强化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挖掘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烟台理工学院2022级、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半年以上,履行心理委员职责,熟悉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每月按时填写班级心理健康情况表;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挂科与违纪记录。
4.积极参与心理方面的活动及各类培训,心理工作参与度高、效果好;
5.对学院及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成绩;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富有凝聚力,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评选要求及时间安排
1.优秀心理委员比例为参评年级心理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十。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心理委员总结交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优秀心理委员的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将《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和《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三教S517室(电子版发送至1164154822@qq.com)。
联系人:王素素 联系电话:0535-6915081
附加:1. 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2. 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4年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