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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烟台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作者:王素素时间:2024-06-20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心理委员工作,强化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挖掘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烟台理工学院2022级、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半年以上,履行心理委员职责,熟悉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每月按时填写班级心理健康情况表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挂科与违纪记录。

4.积极参与心理方面的活动及各类培训,心理工作参与度高、效果好;

5.对学院及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成绩;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富有凝聚力,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评选要求及时间安排

1.优秀心理委员比例为参评年级心理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十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心理委员总结交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优秀心理委员的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将《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和《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于2024628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三教S517室(电子版发送至1164154822@qq.com)

联系人:王素素 联系电话:0535-6915081


附加:1. 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2. 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4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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