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 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 》【鲁教工委〔2021〕14号 】已于近日下发,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省内共评选“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 名、“山东高校优秀辅导 员”50 名左右;我院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全省评选。
(二)推荐范围
全校专职辅导员。五年内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 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 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活动组织和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 3 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四)有关要求
1、推荐对象须提供 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 2019 年以来的情况。
2、推荐时不区分年度人物和优秀个人,由省厅(委)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
3、评选出的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相关年度人物评选。
4、请将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具体见附件)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式 5 份6月2日前报学工部韩老师处。
学工部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