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心理育人工作质量,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1 年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1〕6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烟台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多彩校园 健康心态 蓬勃人生
二、活动宗旨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和积极心理学理念为主导,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
四、活动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相关文体活动、积极开展咨询(辅导)干预、集中开展助困帮扶活动的基础上,举办以下活动。
(一)“成长体验”团体心理辅导大赛
1.活动组织: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心理健康协会承办
2.参与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学生朋辈心理辅导人员
3. 作品要求:
(1)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为主题,导向正确,逻辑清晰,特色鲜明。
(2)能够体现出基本的理论支撑、技术运用和结构设计;在参与互动、氛围营造、过程流畅和目标达成等方面表现较好,成效显著。
(3)每个作品需提交视频1部、团体活动设计方案1份。视频以“学校-教师姓名”或“学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人员姓名”命名,时长限20分钟以内,片头应显示标题,可就整个设计的部分活动进行展示,或对展示内容进行必要剪辑,对主要内容和环节应有字幕提示或说明。视频选用常用格式,图像声音清晰稳定。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4.奖项设置:学校将组织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提交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教师组优秀作品和学生组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进行宣传展示。
(二)“携手同行”优秀心理辅导案例评选展示
1.活动组织: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心理健康协会承办
2.参与对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
3.选题范围: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针对学生关注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的成功案例。
4.案例要求:
(1)案例须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生的真实案例,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分析深刻,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信息,应用化名,并注明“化名”字样。
(4)每个辅导案例上报材料1份,其中应包括案例简介、问题及分析、辅导思路和方法、辅导效果、经验与启示五部分,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以“学校-作者姓名”命名。
(三)“妙语绘心”心理健康主题脱口秀大赛
1.活动组织: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文法学院承办
2.参与对象:全部在校大学生
3.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内容紧紧围绕“自我认识”“压力应对”“人际沟通”“亲密关系”“生命意义”“个人成长”“心理科普”等心理健康相关主题,以脱口秀的形式展现。不得含有反对党和国家(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污蔑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2)参赛者可以个人参赛,也可组合参赛,每个作品不得超过3位参赛选手。
(3)每个脱口秀作品须提交视频1部(MP4格式,要求图像声音清晰稳定),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对主要内容有字幕提示或说明。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文件以“学校-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另附不超过200字的作品介绍(word格式)。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4.奖项设置:学校将组织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提交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颁发证书并进行宣传展示。
(四)“画解心情”心理健康主题绘画设计大赛
1.活动组织: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建筑工程学院承办。
2.参与对象:全部在校大学生。
3.作品要求:
(1)作品要契合心理健康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结构完整合理,富有想象力及艺术感染力,能传递心理正能量。
(2)作品可以是插画、漫画、绘本、纯艺、设计中的任何一类,但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或大幅借鉴,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作品完成后请拍照报送,仅提交电子版(JPG格式,要求内容完整、像素清晰),以“学校-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另附不超过200字的作品介绍(word格式)。
(4)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4.奖项设置:学校将组织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提交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颁发证书并进行宣传展示。
(五)“阳光心理大讲堂”心理健康主题培训活动
1.活动组织: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心理健康协会承办。
2.参与对象:烟台理工学院全体辅导员\19级、20级全体心理委员
3.活动内容:
(1)邀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针对辅导员举办专业心理讲座,扎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
(2)由烟台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业教师针对心理委员群体进行专业培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培育学生健康心态,促进健康成长。
(3)烟台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组织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班心理委员进行评比,评选出“烟台理工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若干,并于官微、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推送。
(六)“朋辈关怀,心随影动”心理健康主题观影体验活动
1.活动组织: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心理健康协会承办
2.参与对象:自愿报名参加的烟台理工学院学生
3.活动内容:
(1)由心理健康协会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征集推荐电影,根据投票结果决定观影影片。
(2)观影结束后发放观影调查问卷,通过将现场回收的问卷随机交换的形式,便于观影人员交流分享观影体会,集思广益。
(3)学校将在学院展示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各份理解独到的观影问卷,同时开放交流平台,让更多同学参与讨论,获得自我成长。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月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各学院特色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发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届时会由学生工作部(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烟台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评比,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奖3个,并颁发证书。各学院请将心理健康教育月所有活动照片电子版、视频材料(光盘或U盘),连同纸质版,于6月4日前报送至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张莉敏,联系电话:0531-6915081,15653526756。
附件:烟台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