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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工作日志管理规定

作者:时间:2017-04-05点击数:

为规范管理,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各位老师养成自我规划与总结的良好习惯,从而打造一支有着较高工作效率、较强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学工队伍。做到各项工作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天有日志,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体辅导员、社区辅导员、学工部工作人员

二、内容要求

工作日志记录本人每天工作内容及个人工作感悟和体会。工作主要指日常工作、突发工作及其他工作。具体记录按工作日进行,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进度、遇到的问题、建议意见及办理结果等。工作感悟重点记录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的方向和主要内容以及工作思考和心得体会等。每周可集中三到四天重点记录当天工作和心得,每月要求记录月总结,每学期要求记录学期工作总结,语言要求简洁精炼,重点突出,力求规范,避免拼凑粘贴杜撰。

1、保证真实性:所有人员应真实、客观记录工作日志内容。书写日志是梳理工作的过程;

2、做到简明性:工作日志记录应简明、扼要,能说明每个工作事项的要点、难点、进度等即可;

3、讲究实用性:按重要性、紧迫性对每项工作排序,然后确定当日工作重点,使此项制度确实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日志管理

1、各系可对辅导员的工作日志进行月查或季查,避免未按要求记录、记录不全、出现断档较多、填写虚假内容等,做好日志记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2、学工部不定期抽查,每个学期末以系为单位将工作日志交至学工部教育科。

3、《辅导员工作日志》将作为辅导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解释权归学工部所有。

学工部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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