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13]11号)、省学生资助管理分会《关于在全省高校中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鲁学资会[2015]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实际,决定5月中旬—6月中旬集中开展“诚信•感恩•奉献”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活动
诚信、感恩、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诚信•感恩•奉献”主题教育活动,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奉献意识,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对于提升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奉献教育,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诚信•感恩•奉献”主题教育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感恩、奉献”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各系可以联合开展“诚信•感恩•奉献”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应以“诚实守信、感恩奉献”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拍摄视频、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宣讲诚实守信、感恩奉献事迹,倡导契约精神、奉献精神,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使学生树立感恩观念、增强奉献意识,有效地将“诚信•感恩•奉献”主题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三、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及时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系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依据之一。
在具体活动开展过程中请注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请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打印版及电子版)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处。
学工部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