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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通知

作者:时间:2017-07-14点击数:

一、贷款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到9月12日。

二、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要主流程

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 m.cn 产),首次贷款学生(在校生与新生)做好在线注册、信息录入等工作。续贷的学生需同时提交“续贷声明”,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最后都要在暑假期间回到生源地办理即可。

在我院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

四、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五、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包括外省籍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或其他贷款回执到学校报到,待学院通知统一上交。

附:

申请指南---山东版-1-01.jpg

申请指南---山东版-2-02.jpg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工部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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