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帮助大一新生适应大学自主学习方式,从9月18日晚开始实施2017级学生以系为单位集体上晚自习制度,至第16周每周一至周四晚上,按教务上课时间建议自习时间为6:00—7:40,各系可根据情况灵活调整,若有调整的请及时到学工部备案。
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教室可使用信息,结合各系2017级学生人数,现将本学期晚自习教室作如下安排(详见附件)。为便于检查、记录,请各系按照以班为单位固定教室和座位的原则,把学生组织安排好。
附件:各系17级新生晚自习教室分配表.xls
学工部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