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最新通知 正文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9-06点击数:

各系:

大学生年度综合测评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对营造我院良好的学风、校风,公平、公正地评选各项奖学金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原则

各系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部署,统筹安排,严格把关。

二、 标准

综合测评评定的标准要严格按照《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17修订版)执行,请勿随意更改。

三、组织

1、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工部、组宣部、团委、科研与素质教育部、评建办公室、体教部、招生就业部组成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测评指导工作及最终复核工作。

2、各系由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系综合测评评定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3、班级由班委、各宿舍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负责具体落实执行。综合测评结果必须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名。

四、时间

2017年9月7日至9月18日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各系要组织好师生认真学习《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17修订版)熟悉测评标准和流程。

2、班级初评阶段:学生根据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向班级测评小组提供自身加减分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班级初评。班级测评小组全面负责加减分审核事宜,对照学院相关各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经学生本人签字不得更改。

3、各系审核公示阶段:初评结果由各班全体同学监督,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字,按时上报各系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认真审核、各系党、团书记把关9月18日结束。要将测评结果在本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附件三为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明细汇总,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上报名单错误等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更改、完善,如对测评结果有疑义的请到二教B区506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办公室反映,办公电话:6915050。

特别说明:

测评方案里此项“2、智育素质(满分75分)

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考试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补考课程按考前的原始成绩计算,考试作弊或旷考课程按零分记入成绩再平均。该评定主要以两学期以来的文化课各科具体成绩为基础,依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计算得出“学习成绩”分值,满分75分,最后的学习成绩应为两个学期成绩的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

×75%”,请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一定要通过Excel表格里的计算公式统一用电脑计算,严禁让每个学生自己手算上报计算结果。

学工部

2017年9月6日

附件一:综合测评明细表.xls

附件二:综合测评汇总表.xls

附件三:各部门加分情况汇总.rar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doc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烟台理工学院学工部 鲁ICP备1704278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