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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2-27点击数:

各系:

按照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从荣获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1人,我中心将择优上报。

二、学生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

(一)个人简介: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

(二)个人事迹: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2000字左右,人称不限。

(三)照片: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中2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姓名+学校”方式命名。

(四)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获奖证书等,请勿将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

三、选报材料于1月2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版方式报送至学管科,联系人:孙小惠,电话:0535-6915050,邮箱:wjxyxsglk@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各报送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各系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

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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