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最新通知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6-04点击数:

各系: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生的需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现就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校生的日常管理

高考期间,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先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院学工部备案。各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确保无缝覆盖。

二、加强学生的诚信法纪教育

各系在高考前至少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务必严明替考和参与作弊的严重危害性和危险性,各位班主任老师向班级同学传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指出:“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在6月6日前将班会开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数上报学工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jzizhu@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二教B506室。

2、各系6月7日和6月8日两天将不在校可疑情况于每天上午10点上报至学工部于老师处。

学工部

2019年6月4日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烟台理工学院学工部 鲁ICP备1704278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