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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9-12点击数: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关于做好

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

大学生年度综合测评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对营造我院良好的学风、校风,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各项奖学金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标准

综合测评评定的标准原则上需按照《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19修订版)执行,各系可在此方案基础上对加减分细则进行修定,并将修定方案报学工部备案以便复核。

评定时间

2019年9月12日至9月23日(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待省级文件下发后即时通知)

三、工作流程

1、成立评定小组

各系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系综合测评评定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好师生认真学习《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19修定版)熟悉测评标准和流程。

班级由班主任、班委代表、各宿舍成员代表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学生根据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向班级测评小组提供自身加减分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班级初评。注: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一定要使用Excel表格里的计算公式统一计算学习成绩,严禁让每个学生自行上报计算结果。

2、审核公示

初评结果由各班全体同学监督,经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确认,并在班级公示,班级测评小组对照学院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全面负责加减分审核事宜,经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得随意更改。

班级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各系团总支,由各系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审核。

学工部将对各系综合测评结果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对结果进行反馈和通报。

四、其他事项

1、附件三为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明细汇总,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上报名单错误等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更改、完善。

2、未尽事宜请联系二教B区506学工部孙老师,办公电话:6915050。

学工部

2019年9月12日

附件一:综合测评明细表.xls

附件二:综合测评汇总表.xls

附件三:各部门加分情况汇总.rar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19.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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