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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4-17点击数:

各系:

根据学院《关于2017年“春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2017年“春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5日。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按照正常教学安排进行,有课的教师、学生正常上课。

为使同学们过一个文明、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现就我院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春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系组织各班级要召开春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要以各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去向登记表》,并按学院要求按时返校。辅导员要留下学生本人及其家庭联系电话,准确把握学生出行地点、外出时间、回校时间、联系方式、是否结伴而行、与何人结伴等情况,要严格把关,不可疏忽!

1、放假期间留校学生遵守要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保管好财物,增强防盗意识。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教育学生在离开宿舍前搞好宿舍卫生、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水龙头,切断电源,妥善保管电脑等贵重物品;提醒同学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注意防火、防盗。

3、教育学生在回家与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尤其注意乘车安全,不要乘坐无营运资格的“黑车”;选择安全可靠的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横、斜穿道路、路口时,不要着急,注意避让;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防偷盗和诈骗事件发生。

4、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不接触不参与传销、赌博、邪教、迷信等非法活动,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探险活动,外出游玩应避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教育学生按时返校,提醒学生提前购买返程车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返校的按旷课处理。

二、各系要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安排好假期辅导员值班,保持信息畅通,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4月21日前请将春假值班表(格式详见附件)纸质版报送学生教育科肖老师处备案。2017年5月7日晚,各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进社区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并召开班会。

附件:

2017年春假假期值班表.xls

学工部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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